永登縣法院—— 化解2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
7月23日,永登縣人民法院河橋法庭,以訴前調解為切入點,通過訴前調解及適用督促程序,巧用支付令,快速解決糾紛,成功化解2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您好,這是法院支付令,請您簽收!并請您在法律規(guī)定期限內履行義務,盡快歸還欠款?!?/p>
法庭受理兩起案件后,承辦法官迅速聯系、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法官通過審查相關證據,發(fā)現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債權債務關系合法明確,債務人明確負有給付金錢的義務,符合支付令的申請要求,于是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引導原告提交支付令申請,并向兩案債務人分別送達了支付令,承辦法官當面向他們說明了支付令的性質,適用情形以及相關的權利與義務,并督促他們盡快還款。兩案債務人表示認可支付令內容,會盡快跟銀行協(xié)商還款事宜。至此,兩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得到了快速妥善解決也為當事人提供了糾紛處理的“最優(yōu)解”。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 爍
責任編輯: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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