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蘭州市新啟用2處非現場執(zhí)法系統
為進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規(guī)范道路行車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甘肅省道路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設置使用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自2022年3月10日零時起,啟用2處非現場執(zhí)法系統(電子警察),并對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非現場系統抓拍點位:雁灘路(劉家灘菜市場),由西向東方向。雁西路(商貿城西側)。
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違法代碼:1357,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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