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黃河文化保護辦法》2月1日開始施行
近日記者獲悉,自去年12月22日蘭州市政府頒布《蘭州市黃河文化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來,各級新聞媒體競相宣傳報道,引發(fā)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烈反響,為《辦法》的貫徹實施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辦法》的實施開創(chuàng)了城市黃河文化保護立法先河。2023年1月11日,《人民日報》在14版以《蘭州出臺黃河文化保護辦法》為題刊發(fā)了文章給予了高度評價。文章中稱,《辦法》的實施貫徹落實了《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規(guī)劃》,進一步保護黃河文化、賡續(xù)黃河文脈。蘭州市將以《辦法》為契機,深入挖掘以黃河風情線大景區(qū)、黃河國家文化公園、黃河古鎮(zhèn)等為代表的特色文化旅游資源,擦亮“黃河之濱也很美”品牌,著力打造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示范區(qū),把蘭州建成絲綢之路旅游名城和黃河文化旅游之都。
截至目前,人民日報社中國經(jīng)濟周刊官網(wǎng)、學習強國、今日頭條、新浪微博、騰訊新聞、紀錄網(wǎng)、大西北網(wǎng)、奔流新聞、《香港商報》、中國甘肅網(wǎng)、新甘肅客戶端、視聽甘肅、《蘭州日報》、蘭州新聞網(wǎng)等國家和省內(nèi)外媒體對《辦法》進行了廣泛深入的宣傳報道。
《辦法》自2023年2月1日開始施行。蘭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作為《辦法》具體實施單位將全面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制定方案,分解任務,細化措施,進一步做好《辦法》的宣傳氛圍營造、培訓學習和責任落實,重點推進黃河文化遺產(chǎn)保護、傳承利用、惠民育民系統(tǒng)工程,大力弘揚黃河文化的新時代精神,積極構建黃河文化旅游的新發(fā)展格局,全面譜寫蘭州黃河故事的美麗新篇章。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李 超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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