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車入戶將執(zhí)行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
記者從蘭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接蘭州市生態(tài)管理局通知:根據(jù)《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7691—2018)規(guī)定,2023年7月1日起,蘭州市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
2023年7月1日起,蘭州市將全面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和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的汽車。
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的車輛制造日期為準,合格證電子信息應于2023年7月1日0時前完成上傳:進口日期以貨物進口證明書簽注運抵日期為準;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fā)票日期為準。
為落實助企紓困、穩(wěn)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相關政策,針對部分實際行駛污染物排放試驗(即RDE試驗)報告結果為“僅監(jiān)測”等輕型汽車國六b車型,將給予半年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3年12月31日。
對于在規(guī)定的標準實施日期之前已購買的(以購車發(fā)票日期為準)滿足現(xiàn)有排放標準車輛,在規(guī)定的標準實施日期之后的三個月內仍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xù)。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葛 強
責任編輯:張軍
版權聲明:
凡文章來源為"蘭州新聞網"的稿件,均為蘭州新聞網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蘭州新聞網",并保留"蘭州新聞網"的電頭。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