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啟動自產自銷瓜果臨時攤點設置管理工作 6月15日起瓜果農可在指定點位擺攤
城關執(zhí)法人員對瓜果農進行政策宣傳
5月16日,記者從蘭州市城管委了解到,2024年應季自產自銷瓜果臨時攤點設置時間為6月15日至10月15日,設置對象為蘭州市戶籍的應季瓜果自產自銷農戶。為做好市區(qū)周邊自產應季瓜果銷售服務保障工作,蘭州市城管委精心籌劃、細致安排,扎實推進攤點設置管理各項工作,全力護航瓜果“銷售季”。
據了解,主城區(qū)城管執(zhí)法部門按照“先入居民小區(qū)、后進背街小巷”的原則,對轄區(qū)居住人口密度、道路建設和交通通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摸排,結合往年自產自銷瓜果攤點設置數量、位置分布以及管理經驗,在不影響交通、不影響市容、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初步確定了擬設置瓜果臨時攤點的點位。這一步驟的實施,為后續(xù)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在完成初步摸排工作后,5月15日起,市城管委會同市公安交警部門及轄區(qū)城管執(zhí)法部門,對摸排的瓜果攤點擬設置點位進行實地勘查。市城管委將結合道路通行、交通安全等因素,與市公安交警部門共同商討,最終確定2024年瓜果攤點的設置點位。
目前,市城管委已經對城區(qū)城管執(zhí)法部門業(yè)務科室負責人及執(zhí)法中隊隊長及內勤人員,開展應季瓜果攤點信息管理平臺操作培訓,促進瓜果攤點設置管理工作有序開展。市城管委使用微信小程序對瓜果攤點信息進行審核,依托瓜果攤點信息管理平臺對攤點進行監(jiān)管,促使攤點設置合理、規(guī)范經營,既保障和改善民生,又維護市容環(huán)境,確保便民措施落實到位、服務于民。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王瀟旋 文/圖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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