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4處“電子眼”
近日,蘭州公安交警支隊決定自2024年1月22日零時起,啟用全市新增的4處非現(xiàn)場執(zhí)法系統(tǒng)(電子警察),并對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4處“電子眼”抓拍點位分別是:瓜州路—蘭石大街(路口);瓜州路—琨瑢巷(路口);瓜州路—潤安巷(路口);瓜州路—蘭石東街(路口)。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楊昕 陳夢圓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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