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見血 自甘冒險,不賠!
大學生打籃球撞傷橫穿球場老人,老人向學生索賠,法院該如何判決?
誰弱誰有理?不,是誰錯誰擔責!自甘冒險,不賠!
近日,發(fā)生于2019年的這起“大學生撞傷橫穿球場老人”案件二審有判決結果了。法院認為,撞人大學生張某的行為已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并不存在主觀過錯,因此判其不擔責、不賠償。
這個案件其實本身并不復雜。從現場相關視頻資料等看,老人橫穿球場的行為應視為“自甘冒險”,所產生的損害后果應由其自行承擔。二審判決認定大學生張某不擔責,實際上體現了鮮明的“司法態(tài)度”,是對事實的尊重、對公平的維護。
提倡什么、反對什么,法院的判決具有導向性意義。一個真正講法治的社會,就應該是誰有錯誰擔責。但現實中,出于對弱者的同情,或者其他考量,出現過一些“和稀泥”式的判決,實際上犧牲了法律的公平公正,給民眾造成了不好的觀感,長遠看得不償失。
從案件當事人張某在一二審中的不同境遇,以及輿論對一二審判決的評價,我們可以看到一種認知正在被越來越多人強調和認可:法律不是無情物,但是有情一定是建立在公正、公平、合法基礎上的有情。在法律的天平上,只有合法與非法的權衡,任何判決都不該“和稀泥”。
這是好現象,是社會文明、法治建設進步的體現,符合公眾對公平公正的期待,彰顯了法治的力量。
據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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