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辣評 嚴懲“網課爆破”維護網課秩序
近日,河南省新鄭市第三中學一名劉姓歷史教師上完網課后在家中去世,引發(fā)關注。
據新京報報道,11月2日下午,記者從新鄭市教育局獲悉,新鄭市有教師上網課后去世一事屬實,目前新鄭市公安局、教育局、網信辦等部門已經成立了聯(lián)合調查組,將會去往當事人家中調查,“去世教師的死亡原因現(xiàn)在尚不能定性,調查結果后面會向社會公布。”
據劉老師家屬提供的視頻和圖片顯示,劉老師在上網課時,直播間被人故意播放刺耳音樂,黑客還惡意威脅,種種話語,不堪入耳。網課課堂秩序蕩然無存,讓人民教師斯文掃地。據悉,這種入侵網課的行為在互聯(lián)網上被稱作“網課爆破”。雖然,劉老師的意外去世和黑客的“網課爆破”、肆意霸凌之間的因果關系,還有待司法機關做出全面調查,但是,“網課爆破”行為如此猖獗,令人發(fā)指。
需注意到,當前,針對網課的黑客入侵、“爆破”并不是個別現(xiàn)象,這些“黑客”甚至組成社交群組,交流侵入網課的信息,進而故意挑釁老師。有的學生還將網絡直播間房間號外傳給他們,故意“引狼入室”破壞課堂秩序,以滿足自身畸形的厭學心理。而兢兢業(yè)業(yè)教學的老師和認真上課的學生卻要面對性質惡劣的“網課爆破”和惡意霸凌。顯然,類似行為已經涉嫌嚴重刑事違法,不容姑息。
眾所周知,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過往教育領域的涉網案件,主要是行為人違法侵入教育部門的計算機系統(tǒng),竊取信息,篡改成績,刪除資源,刑法也明確規(guī)定了“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對此做出處罰。而“網課爆破”更多指向侮辱老師人格,破壞正常的教學秩序。
我國刑法中的尋釁滋事罪,其罪狀包括“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按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網絡公共空間屬于公共場所,因此在網課直播間里惡意播放刺耳音樂、高聲叫嚷、謾罵老師,乃至動用黑客手段切換屏幕、阻止老師正常講課,就是一種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的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就應按尋釁滋事罪處理。
之前,類似的“網課爆破”已發(fā)生了不少,但未得到充分關注。劉老師的不幸去世,讓“網課爆破”這類新型違法行徑曝光在輿論聚光燈下。網課也是嚴肅的課堂,也是斯文所在,不容褻瀆。
目前,一些中老年教師對網絡應用不夠嫻熟,可能連網課上基本的閉麥、踢人技術都不掌握,更無力防范掌握著黑客技術的“網課爆破手”。這種情況下,網課平臺需負起責任,通過對不明身份賬號設置“一鍵清退”等,拉高侵入門檻,學校也不妨考慮安排專門網絡技術人員,輔助老師維護線上教育秩序。
而法律更要及時亮劍,嚴懲“網課爆破”背后推手,維護網絡空間里的師者尊嚴,保護一方課桌的平靜。
據《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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