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 我市建立“四單兩書”工作制度
近日,蘭州市建立“四單兩書”工作制度,壓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為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guī)劃,落實落細,有效提升全民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蘭州市探索建立國家機關普法任務清單、重要節(jié)點普法宣傳清單、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單、普法重點任務督辦單、履行普法責任報告書、履行普法責任評價書 “四單兩書”普法工作制度,目的在于逐步形成清單管理、跟蹤提示、督促指導、評估反饋的管理模式,推動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部門行業(yè)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據了解,蘭州市司法局每年年初在匯總梳理各單位上報普法任務清單的基礎上,首先會發(fā)布市級國家機關普法任務清單。根據年度普法重點內容和普法任務,建立重要節(jié)點普法宣傳清單,加強重大節(jié)假日、紀念日、法律法規(guī)頒布日等重要普法節(jié)點普法。
根據年度工作要點和本級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聯動事項,圍繞各部門每個月的普法重點內容,如“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月”“6·26”國際禁毒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普法時間節(jié)點、熱點社會問題以及群眾需求強烈的法律法規(guī)等內容,制定形成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單。每月月初或提前7日,蘭州市司法局以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單的形式發(fā)送相關單位,提醒普法宣傳的“時間、內容、要求”。
同時,對年度普法重點工作任務和臨時性工作任務,或某項普法工作任務推進不力、進度滯后,或存在按照時間節(jié)點未完成或完成質量不高,蘭州市司法局以普法重點任務督辦單的形式發(fā)送相關單位,對重點任務進行督辦,指導督促其限期完成。
年底,各普法責任單位根據普法責任,對本單位普法履職完成情況進行自我評價,并形成本單位履行普法責任報告書。根據年度國家機關普法任務清單的內容和《蘭州市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單位年度履職評議標準》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和評議標準,組織專門工作組對相關單位普法責任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形成履行普法責任評價書,總結普法成效。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 爍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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